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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八十一章正向推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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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八十一章正向推理

會怎麽做?

白松的分析是,既然有一個司機,那麽就一定有第二個“司機”。

事實上,田歡,又何嘗不是一個“司機”呢?

如果田歡成功地完成了任務,按照奉一泠的行事準則,田歡可能就涼了。

而且,很可能是類似於司機這種,“被自己的手段害死”。

那麽,殺田歡的後手是什麽?

針對司機的這個事,堪稱“完美犯罪”,針對田歡的呢?

田歡自己肯定不知道這個事情,因為任務失敗,他才能這般活著。

如果任務成功,那個給他許諾的也許完美的後路,其實會葬送了他。

當然,這也是分析,可是白松卻往下深思熟慮了很久。

如果這個分析屬實,那麽,奉一泠沒有用掉的“後手”是什麽?

會不會是套著的後手?就是田歡最終是死於他當初給司機處理安全帶這件事的後續上?

換言之,如果任務失敗,現在的選擇是B計劃,那麽逆推一下,A計劃呢?

這推理並不是不可能。

沒有任何一個人,比白松更加重視自己的對手。

他從不吝於以最高的警戒來面對自己的對手,更不會覺得把對方放在比自己還高的位置而感到羞愧,只要能破案,他願意付出一切!

“你說的這個思路,其實支隊也在查,也就是查這個案子的‘原計劃’。”孫傑明白了白松的意思:“但是現在也沒什麽進展。”

“既然對方沒有實施這個計劃,那麽直接逆推是不會有證據鏈的。”白松搖了搖頭:“我們現在不能逆推。我覺得,咱們應該正推。”

“正推是什麽意思?”王華東有些不解。

“我懂白松的意思了。”孫傑喝了口啤酒:“白松是想自己設計一起原計劃。然後從這個計劃上找線索。”

“對。”白松道:“我想針對現在已經有的案發的情況,設計一個關於田歡死亡的完美犯罪。”

“你這有點過分高估後面的人了吧?”王亮舉起的杯子都忘了放下,感覺腦子有點不夠用了。

“不不不,我覺得白松說的有道理”,王華東好像聽出了點什麽,跟白松道:“你細細聊聊。”

“是這樣,我們假設,如果田歡任務完成,假設我死了,那麽按照我的推理,後面的人肯定會想辦法把他除掉。”白松從桌上拿了幾個花生米擺了起來:“假設這個是田歡...總之,後面的人肯定是給田歡設計了一條後路,比如說送他出國之類的路。畢竟這個案子還是很覆雜,我們想找到田歡,最快也要幾天,這期間讓他出國也並不難。

但是,按照前面司機這個案子的情況,對方肯定會有一個後路,能夠讓田歡人間消失或者涼涼。這種方案非常難,因此不會有很多種方法,可能有唯一的解,答案可能就藏在我們現在已知的線索裏。

也就是說,我們如果能推理出來幕後的人給田歡留下的後手是什麽,正向推理殺人方法,就可以去試試找一找這條線。

這條線如果已經發生,可能就沒任何有價值的線索了。但是現在田歡還在,這條線說不定就能挖出來。”

白松的這個思路倒是引起了大家的興趣了。

警察聚在一起,交流著這個案子行兇的可能...甚至可以說是謀劃...這可還行?

這確實是大家思維的盲區,一般警察破案,都是想著抓兇手。雖然有時候,也會嘗試著去思考兇手的思維,但是很少有考慮正向推理一起沒有發生的案件。

“可是,已知線索就這麽多,這真的有點為難人。”王亮終於放下了杯子:“司機那個事情,純屬於有人扛,田歡把嘴咬死了而已。而且恰好瘦子又死於破傷風,這案子目前也沒有其他意外死亡的嘴巴了,我就不信還能搞一個完美犯罪出來。”

“確實是不太現實,這個田歡找王千意作為理由都夠牽強了,但是從道理上來說倒是也能說得通。可是,如果再死一個人,田歡也死了,那肯定得報暴露一大堆新的情況,總不可能再出來一個人為後續的事情頂罪吧。”

“再找人頂罪,確實是不可能。”白松很肯定的說:“但是卻存在一種可能,田歡會死於某個後手。”

“而且,這個後手,很可能是田歡自己會主動跳進去的。”白松再次強調。

“越說越玄乎了...這田歡可不是傻子啊...”大家也都沒啥好的見解,即便都是警察,也幾乎不太可能在這個案子裏把田歡設計死。

“我覺得,有時候要考慮人性。”白松也沒什麽好的思路,隨口說了一句。

他一時半會兒也沒什麽好的想法,越是警察,越覺得這個話題難。

“對了,那個農民怎麽樣?招了嗎?”白松問道:“他現在已經關了十多天了,總該服氣了吧。”

“招了。”王亮說起這個,又有點氣,悶了一杯酒:“估計早就商量好了,這個農民現在說的話和田歡說的完全能對上,肯定是在此之前,就有什麽B計劃了。按照這個供述,這農民就只是所謂的‘不知情’者,被雇傭去破壞個攝像設備而已。”

“不對啊,他也不知道田歡被抓了吧?”白松有些不解。

“那能有什麽辦法?這麽多天過去了,律師早就會見了。”王華東聳了聳肩。

“律師也不可能給傳話啊。”白松氣憤難平,隨即明白了...這是田歡的後手。

估計是之前就跟農民說好了,如果田歡被抓,就會給農民找律師。而農民只要見到了律師,就明白了田歡被抓。

也就是說,見到律師那一刻,律師根本就不用說任何話、做任何眼神,農民就知道自己該說什麽了。

真是一環扣一環啊...

除了涉恐和國安案件,是不能不允許律師會見的,這是公民的基本權力。

而即便是上述兩種案件,也只有偵查期間可以禁止律師會見。是可以禁止,而不是必須禁止。除了這兩種,其他案件公安局都不能拒絕律師會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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